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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学徒制要瞄准龙头企业

来源: | 作者: | 日期:2019-10-20 15:05:09 | 浏览

现代学徒制既是一种现代企业员工培养制度,又是一种现代教育制度,兼具功利性和公益性的特点。现代学徒制的这一特点,对参与企业提出了相应的要求:企业要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和技术实力,具有举办现代职业技术教育的能力和意愿,才能让现代学徒制落到实处。
我国与西方国家国情不同,在建立现代学徒制上应该有别于西方国家。在英、德、澳等国,许多小企业参与到现代学徒制中,而大中型企业参与的反而不多。一方面,他们的大型企业实力雄厚,靠高薪可以吸引到大量的尖端技术人才,从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的角度考虑,它不需要费时费力自己去培养技工;另一方面,他们的社会有接受实用知识教育的传统。可是,我国的情况却与之有着巨大的差别。“学而优则仕”“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的思想流传两千多年,对中国人心理和行为的影响是深入骨髓的,在这样一种贫瘠的职业技术教育的土壤中,要想像西方那样以中小企业为主来建构现代学徒制度,非常困难。
中国缺乏职业技术教育的文化传统,并不等于就不能建立起适合中国特色的现代学徒制。要建立中国的现代学徒制,必须找到一种适合中国国情的,在实践中可操作的模式。
笔者以为,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建立我国现代学徒制是符合我国国情的一种现代职业教育制度。
第一,龙头企业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技术实力,相对来说,具备承担职业技术教育职责的能力和意愿。首先,龙头企业有参与职业教育的意愿,并能对行业参与职业教育起推动作用。龙头企业在面对企业发展与技工不足的难题时,必须利用自身的经济和技术优势去寻找解决办法。而且,龙头企业规模大、实力强,相对于小企业有更长远的目标和追求,在人力资源投资方面不像小企业追求短平快,会有更长远的考虑和投入,这就自然契合了教育的育人特性。其次,龙头企业有参与职业教育的能力。龙头企业是各行业中规模较大、经济效益较好、产品具有市场竞争力、带动性强的企业,其经济优势和技术优势明显,而经济优势和技术优势是职业技术教育的先决条件。
第二,我国有龙头企业参与职业技术教育的传统。我国近代第一所技术性专科学校——福州船政学堂就是依托大型造船企业福州船政局而创办的,清末成立的直隶工艺总局也依托其下属的企业创办了培养技术人才的工艺学堂。这种传统一直延续到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根据地的职业技术教育中。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大量国营企业的出现,一些行业和地区的龙头企业纷纷创办自己的职工技术学校,进行职工技术技能培训。一些大型企业在行业主管部门的支持和引导下,承担起为行业内其他中小企业培养技术人才的责任。
第三,我国有儒商的文化传统。中国是儒家文化传统深厚的国家,中国人的思想和行为深受儒家思想的浸染。职业技术教育兼具功利性和公益性的特点,这与儒商的义利兼顾的经营理念相吻合。孟子的“达则兼济天下”的观念在中国深入人心,龙头企业作为行业或地区的成功企业,影响大、号召力强,承担起行业或地区的学徒培训责任,兼济本行业或本地区的情怀还是多少会有的。
现代学徒制是传统技艺传承和现代科学知识传播的有机糅合。在我国从制造业大国向制造业强国迈进的过程中,以现代学徒制为切入点,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职业技术教育制度,正当其时。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建立我国的现代学徒制,是一种合适的路径选择。但是,这一路径的开通,仅有企业的参与是不够的,政府必须有相关的政策措施予以配套,尤其是要有一个主管部门去牵头推动。如果政府不重视,不积极推进,所有的可能都无法变成现实。
现代学徒制的根本在“学徒”二字上,不管科技如何发达,社会如何变迁,学徒的本质是不变的。不管是“一对一”还是“多对一”或是“一对多”的师徒传承模式,技艺传承过程中经验获得的个体性和情境性是不变的,所有现代学徒制的制度设计、条件保障、评价体系都要围绕着这个根本来展开。不能为创新而创新,花样百出之后偏离了学徒的本质。